如何預防UPS電源蓄電池過度放電的損害?

充滿電的UPS電源 電池(鉛酸蓄電池),不連接任何負載(設備)空置大約六個月后蓄電池就必須重新充電,以避免蓄電池有損壞。一個帶負載放電至低電狀態的蓄電池,在蓄電池放完電后72小時內必須重新充電,以避免蓄電池損壞。UPS電源在閑置不用時,應斷開連接的電池,否則在幾天至一周的時間內會導致連接的ups蓄電池過放電而損壞,所以不用UPS不間斷電源時,應斷開蓄電池和UPS電源主機的連接線。

UPS電源 蓄電池在放電后很長時間沒有重新充電,將會導致極板的氧化,也即是大量的晶體或固化的硫酸鉛留在電池金屬極板上,常用的充電方法將很難或不能重新使硫酸鉛重新分解,這會導致電池過早的損壞。

蓄電池廠家都建議UPS電源 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,UPS電源電池在放電后72小時內盡量的重新充電會完全恢復蓄電池的容量和壽命。

UPS電源電池都不允許電池放電后每個單元的電壓低于1V,對于12V的電池是6V。如果客戶的電池電壓低于此值,就只能更換蓄電池。

UPS電源)公司的UPS都會避免使其連接的蓄電池過充電。在儲存和運輸電池時應采用正確的方法,以避免過放電導致電池壽命縮短及損壞。

UPS電源的電池組會存在自放電現象,如果長期放置不用會導致電池組的損壞,因此需要定期進行充放電。如果使用的是免維護的吸收式電解液系統電池,在正常使用時不會產生任何氣體,但是如果用戶使用不當而造成了電池組過量充電就會產生氣體,并出現電池組內壓增大的情況,嚴重時會使電池鼓漲、變形、漏液甚至破裂,用戶如果發現這種現象應立即更換電池組。